| 中心简介 |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是公安部直属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1972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公安部原三局(治安局)技术处基础上组建成立刑事技术专门机构,命名“公安部一二六研究所”,1984年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经公安部和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2010年1月29日,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公安部交办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其现场勘查工作;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以及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授权,受理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负责制定与物证鉴定相关的条例和规章制度;承担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物证鉴定人员培训工作;以及公安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现有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博士31人、硕士71人;硕、博士生导师1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享受部级津贴的16人;有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7人,公安部侦破爆炸、投入危险物质、放火案件专家11人,全国劳动模范3人,公安部科技英才3人,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30人。目前中心的专业领域包括法医病理损伤、法医物证、DNA、毒物、毒品、微量物证、痕迹、指纹、枪弹、爆炸、视听技术、文件鉴定、电子物证、特种化学等。
多年来,中心紧紧围绕打击犯罪工作中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工作,先后承担58项国家级、295项部级课题研究任务,取得了300余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部级科技奖励200余项;先后承担完成了14万余起重大疑难案件的现场勘验和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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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学术交流会700多期,培训各级公、检、法机关技术人员3.6万人(次)。1998年以来,与公安大学合作培养法医专业、物证技术专业研究生,2004年起承担涉外警务执法技术培训任务,为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建设,中心已经成为我国刑事科学技术领域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专业最全面,集实战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物证检验鉴定机构。
物证鉴定工作是中心工作的重点。1972年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完成14.3万多起案件的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参加了我国各个时期众多有影响的案(事)件的技术工作,为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和审判提供了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例如“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案”、“石家庄特大爆炸案”、“大连‘5.7’空难”、“郑州特大抢劫银行案”、“昆明‘7.21’公共汽车爆炸案”、“山东泰安‘14’持枪杀人案”、云南昆明“7.21”公共汽车爆炸案等。近年来在“5.12”四川汶川地震、西藏“3.14”事件、新疆“7.5”暴力事件、“日本毒饺子事件”、“海地地震遇难中国维和警察身源识别”等重大案(事)件处理中均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心办理案件的性质涉及凶杀、强奸、盗窃、贩毒、诈骗、抢劫、投毒、交通肇事、民事、经济、伤害、伪造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国家货币以及重大事故等。2010年3月4日,中心被评为首批全国公安机关重点司法机构,中心法医学检验、DNA检验、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声像资料检验、电子物证检验7个实验室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重点司法鉴定专业实验室。2010年9月30日,中心被确定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项目覆盖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7个类别。
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中心开展物证鉴定工作的基础。长期以来,中心以解决侦查破案、法律诉讼、案(事)件处置等工作中的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围绕公安业务的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需求积极开展攻关研究,先后获得各类科技计划资助项目353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课题)58项,部级科研项目(或课题)295项;获得各类科学技术奖励213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励29项,公安部科学 |
技术奖164项,学术团体科学技术奖20项。中心的科研工作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物证鉴定技术的发展,破解了相关专业领域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例如,“法医学DNA检验试剂的研制”课题,成功研制出了稳定可靠并更加符合法医学DNA检验要求的国产DNA系列检验试剂盒,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垄断,降低了行业领域的对外依存度,被誉为公安机关几十年来最重要的科技成果之一。科研成果的推广普及应用,为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工作是公安部党委赋予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责。1985年中心正式开展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已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685期,培训各地技术人员3.6万人次,先后召开各种专业学术交流会、研讨会等88次,组织发表论文16693篇。此外,受各级公、检、法机关委托代培进修生552人。1998年起,中心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作培养法医、物证技术等专业研究生,已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370人。2004年起,受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委托,承担涉外警务执法技术培训任务,先后为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国家培养高级警官500余名。中心通过培训交流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各地技术人员之间的技术交流,促进了刑事技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公安专用器材及试剂的研制与开发工作主要是实现科研成果向公安现实战斗力的转化,为基层公安机关装备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器材。为满足公安基层和一线斗争的需要,中心先后研制开发了一系列刑事技术专用器材和检验试剂。其中,多波段光源、定向反射镜、红外文件检验仪、现场勘查箱等一大批器材已装备至全国三十个省市的公安机关。
多年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的工作方针,在物证检验鉴定、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公安专用器材研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安机关履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职责作出了应有贡献。 |